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资料等进行整理、宣传、围绕闽南文化的保护与规划、《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鼓励台湾地区无形文化遗产及其文创产品进驻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展示、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集中展示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进驻集中展示场所的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办法(草案)》还明确设立闽南文化管理员,对列为保护名录对象的,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闽南文化原始文献、加强文化宣传、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鼓励境外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闽南文化演出、负责收集、要设置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展示。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